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车、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
一、采 购 人: 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: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
联 系 人:葛队长 联系电话:15910012563
采购代理机构: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北路鑫声玉城A座三单元三楼
联 系 人:周工 联系电话:0537-2390266/19953313972
二、采购项目名称: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车、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
采购项目编号:HCZD-ZC2020-CS0928
标包 |
服务 名称 |
数量 |
供应商资格要求 |
本包预算金额 |
A包 |
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车、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|
1项 |
1、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 2、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,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,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。 2.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 2.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,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; 2.3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,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,并在人员、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。 2.4供应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,具有保监会核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,开展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。 2.5 各保险公司(集团)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(分公司、中心支公司)参加报名。非总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公司提供的授权文件。 2.6截止到磋商当日,供应商未在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信用山东”(www.creditsd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等任何一个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(1.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,评审过程中将通过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信用山东”及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,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保存。2.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。3.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违法失信、违规行为报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并经同意后,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。) 2.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。 |
17.00万元 |
三、获取磋商文件
1.时间: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 19日17时00分(北京时间,下同)
2.地点: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北路鑫声玉城A座三单元三楼招标部
3.方式:现场领取。由潜在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及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,现场领取。携带资料不全者,不予接收。
报名不代表资格要求的通过,最终以评审小组的审核为准。
4.售价:300.00元,售后不退。
四、发布媒介
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》
五、磋商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20年10月20日10时00分(北京时间)
2.地点: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
六、采购项目的用途、数量、简要技术要求等
详见采购文件
发布人: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
发布时间:2020年10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