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应商资格要求
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。
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设备清单、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)。
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。
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提供书面声明。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评审方法和标准
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,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、技术性能、售后服务、企业信誉等,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。